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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風室(Civil Service Ethics Office)

單位簡介

本局於民國76年11月13日設人事室(二),即現在政風室的前身,辦理機關人事查核事項; 民國84年1月23日設政風室,辦理端正政風、促進廉能政治及維護機關安全工作。 目前政風室置主任1人,視察1人,科員2人,合計4人。

業務內容

依據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」及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」規定,政風室法定職掌:

  1.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。
  2. 廉政法令、預防措施之擬訂、推動及執行。
  3.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、協調及推動。
  4.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。
  5. 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。
  6.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。
  7. 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  8. 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  9.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