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簡介
本局於民國76年11月13日設人事室(二),即現在政風室的前身,辦理機關人事查核事項;
民國84年1月23日設政風室,辦理端正政風、促進廉能政治及維護機關安全工作。
目前政風室置主任1人,視察1人,科員2人,合計4人。
業務內容
依據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」及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」規定,政風室法定職掌:
-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。
- 廉政法令、預防措施之擬訂、推動及執行。
-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、協調及推動。
-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。
- 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。
-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。
- 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- 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-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