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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(Personal Office)

單位簡介

各機關設置人事機構之目的,是在謀求「人」與「事」之密切配合,在人事業務處理,必須重視「共通性」與「特殊性」兼顧,並期每一位公務人員均能「各司其職,各盡所能」。

本室所服務的顧客,是本局全體員工,人事服務如能適度滿足氣象同仁的需要,必能增進其工作效能,進而提升整體氣象服務之品質。

組織架構

  1. 主任: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
  2. 科長二人:薦任第九職等
  3. 專員二人: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
  4. 科員四人: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
  5. 辦事員一人: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

業務內容

掌理本局組織編制、人員任免遷調、獎懲、考績、差假、勤惰、訓練進修、待遇福利、退休撫卹等人事管理事項。